停产整顿!市安办公布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案例
发布时间: 2024-08-05 16:49      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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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各地各有关部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威慑力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市安办公布一批典型违法案例。

案例1

2024年6月5日,峨眉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高桥中队民警在高柳路0KM+100M处设立检查点,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行动。06时20分许,当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车牌号为川LH***5的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16人,存在严重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该车驾驶员徐某某实施驾驶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案例2

2024年1月2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执法五处会同市应急局、沐川县应急局对沐川县黄丹镇某采石场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矿存在“1.运输道路+430m-450m段、+470m-490m段坡度大于设计最大纵坡10%以上;2.矿山变更设计后的清扫平台宽度为8m,检查发现北翼+550m水平无清扫平台”2条重大事故隐患。沐川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作出该采石场停产整顿并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

2024年3月28日,夹江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夹江县某纸加工厂(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厂房),未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水池;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车道或消防车回车场。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综合判定该纸加工厂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并根据《轮盘赌博_任你博_投注|官网:消防条例》七十一条之规定,处罚款人民币45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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