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0-15 10:57 来源: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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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4〕51号)分配下达,按照乐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补助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告如下:
补助依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六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48号)
补助对象及金额:共计金额99万元,其中市中区30.90万元、五通桥区21.82万元、沙湾区35.18万元、金口河区8.72万元、高新区2.38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强制免疫、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
乐山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3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