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9-20 15:40 来源: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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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4〕49号)分配下达,按照乐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分配下达情况公告如下:
政策依据:《轮盘赌博_任你博_投注|官网:财政厅 轮盘赌博_任你博_投注|官网: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4〕72号)
补助对象:市中区、五通桥区、金口河区、峨眉山市、犍为县、井研县、夹江县、沐川县、峨边县、马边县。
补助金额:市中区710万元、五通桥区1210万元、金口河区900万元、峨眉山市810万元、犍为县900万元、井研县525万元、夹江县1110万元、沐川县460万元、峨边县1200万元、马边县2105万元。
资金用途: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附件: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表
联系人:刘老师,电子邮箱:2545656642@qq.com,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
监督举报电话:乐山市财政局办公室 2441090
乐山市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科 2441221
乐山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0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