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5-16 16:07 来源: 市财政局 |
保护视力色: |
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全市已脱贫适龄困难妇女购买“女性安康保险”市级资金)以《乐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全市已脱贫适龄困难妇女购买“女性安康保险”市级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行〔2024〕34号)分配下达,按照乐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将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告如下:
政策依据:市政府督查室《关于分解2024年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和资金计划的通知》。
对象范围:金口河区、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适龄贫困妇女。
补助标准:按照30元/人·年的标准
补助金额:金口河区1.61万元,沐川县10.5万元、峨边彝族自治县11.92万元、马边彝族自治县19.2万元。
支出用途:购买“女性安康保险”
联系人:刘老师,电子邮箱:2545656642@qq.com,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
监督举报电话:乐山市财政局办公室 2441090
乐山市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科 2441221
乐山市财政局
2024年5月16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