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2-02 15:32 来源: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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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村振兴拉练奖补资金),乐山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乡村振兴拉练奖补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4〕60号)分配下达,根据乐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将分配下达情况公告如下:
政策依据:《乐山市2024年乡村振兴发展拉练工作方案》(乐委农领办〔2024〕2号)。
对象范围:市中区、五通桥区、金口河区、峨眉山市、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
补助标准:2024年乡村振兴发展拉练,评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2个,分别奖补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对综合评分未获奖,但县域经济发展、日常工作成效和点位建设水平较好的县(市、区)综合评定1个特别奖,奖补200万元。
补助金额:本次补助市中区200万元、五通桥区300万元、金口河区100万元、峨眉山市400万元、沐川县300万元、马边彝族自治县200万元。
联系人:刘老师,电子邮箱:2545656642@qq.com,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
监督举报电话:乐山市财政局办公室 2441090
乐山市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科 2441221
乐山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31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