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03-12 16:46 来源: 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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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始终
(一)坚定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一年来,我们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谋划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新任务、新举措,加快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轮盘赌博_任你博_投注|官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为纵深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认真履行党政“一把手”职责。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市政府主要领导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研究出台《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组织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13次,主动配合地方立法和接受各方监督,推动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督促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要点和工作台账,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成果展现形式,采取日常督察、书面督察、专项督察与年底考核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及时督促问题整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及时向社会公布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坚持以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着力推进便企利民。制定实施《乐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深入开展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等10个专项行动,不断推进便企利民。清理公布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322项、涉及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116项、“全市通办”清单267项、市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和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入驻率达96.7%,市本级“最多跑一次”事项达97.72%,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线申报实现率居全省前三名。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及时向社会公布工程建设项目流程图,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行政审批平均提速75%。
(二)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大对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领域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置存在问题。加大信用监管,规范各领域“红黑名单”认定、发布、奖惩、修复和退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出入境、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方面的联合惩戒力度,累计收集发布全市信用信息1.8万余条,向全国信用监测数据指标系统上报9000余条。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全面实施“33证合一”,对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
(三)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机制,与成都等10市共同签署《沱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加强沱江流域水环境联防共治,促进水环境持续改善。建立“三线一单”约束机制,分区分类设置产业准入环境标准,深入推进茫溪河、磨池河、泥溪河、金牛河、马村河等5条不达标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启动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三磷”综合整治,在全省率先开展工业经济发展规划环评,完成5年以上工业园区跟踪环评12个。2019年,全市共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322件,处罚金额1323万元,移送行政拘留案件9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件。
三、坚持以制度体系建设保障依法行政质量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制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和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规定,确立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20个。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小流域生态保护、世界遗产保护等立法调研,推动《峨眉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落地实施。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63号)规定,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2019年,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6件,县(市、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市级部门向市政府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在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布市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备案登记表。
(三)加强依法决策制度执行。制定《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确立并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法律顾问团参与决策、“两审一签”等制度,凡提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涉法议题均通过事前合法合规性审查,重点项目建设及时征求法律顾问团意见,做到未经法定程序决不上会。2019年,合法性审查审议议题433件,审查重大招商引资合同协议等50余件,书面或口头征求法律顾问意见30余次。
四、坚持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一级执法”的原则,研究制定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方案,明确市和市中区执法权限,厘清执法边界,统筹执法力量,避免重复执法。加快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11个县(市、区)均成立行政审批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评指标和目标绩效考核体系。研究制定《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机制,促进信息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规范运行。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配合司法厅制定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流程地方标准,积极参与2019年度全省行政执法优秀案例(卷)评选活动,精选报送优秀案例。修订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标准,明确将裁量标准适用是否适当作为法制审核的重点。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全覆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全市116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统一任职资格考试,做到全员持证上岗、持证执法。
五、坚持公开透明增强政府执行公信力
(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落实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定期向市政协通报工作等制度,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办结省交办建议提案3件,分别办结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146件、311件。
(二)加强行政和司法监督。通过案卷评查、执法监督等形式剖析典型案例,及时发现并整改行政执法薄弱环节。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支持配合人民法院、检察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加强行政应诉专项检查,2019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0.02%。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6件55人,立案37件48人。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将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情况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核重点,依法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加强环境保护、财政预算、重点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群众关注领域信息公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5万余条,在《乐山市人民政府公报》刊登主动公开文件42件,在“乐山发布”公众号发布政府信息1000余条。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公开申请21件。
六、坚持依法有效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一)构建多元化依法化解机制。深化“枫桥经验”乐山实践,开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系统,在3623个单位、企业安装运行。完善县分析、市指导的反馈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反馈、精准化解,2019年共受理调处行政纠纷3629件,调处成功3610件。推进“公调对接”“诉调对接”,建立调委会、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品牌调解室等调解阵地3324个,新建规范化司法所34个,落实调解员19886人。在彝区全面推行“德古调解法”,落实“随手调”“三三调”“边界联调”等工作机制,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2673件。
(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推动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积极推进“阳光复议”,实行行政复议案件网上办理,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化水平。2019年,全市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4件,应诉案件25件。
(三)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中进驻律师、公证、仲裁等70名法律服务人员,推动“远程公证”“智慧仲裁”“法治讲堂”等特色法律服务产品上线运行。创新本土法治宣传品牌,挖掘“法治公交”“井研法治农民画”等宣传载体,“心连心·鸽鸽讲堂”宣讲团团长的莫鸽鸽被中宣部评为2019年度“基层理论宣讲先进个人”,当选“2019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服务农民工”活动,推进公益法律服务进项目进工地。2019年,全市共受理农民工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法律援助案件825件,为农民工追讨欠薪、挽回经济损失1045余万元。
总体上看,2019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但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不均衡、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行政执法能力有待加强。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和根本,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尽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一是着力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加强机关党员干部和行政执法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业务能力培训,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素质。二是着力提升行政决策水平。严格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完善各级各部门法律顾问制度,把好公众参与、听证会议、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环节,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三是着力推动规范透明执法。总结归纳执法常见问题,建立完善行政执法通用技术标准,打通装备、资金等制约瓶颈,保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四是着力深化基层执法体制改革。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依法赋予乡镇,推动乡镇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