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3-01 10:57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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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们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坚持深学笃行。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制定《乐山市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责任分工方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党校必修课、“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进法治乐山建设”等主题,在乐山日报开展两期整版宣传,建立“习习春风”宣讲团人才库,探索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文化广场。
(二)注重统筹部署。精心谋划新发展阶段法治政府建设总体布局,制定《乐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乐山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14次,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统筹部署推进。开展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在五通桥区、夹江县开展述法试点,创新述法“50指数”等做法在全省推广。
(三)服务重大战略实施。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战略引领,出台8个方面62条稳增长以及支持中国绿色硅谷发展政策措施,制定实施“四航引领·法润嘉州”八项行动,以创新驱动赋能产业发展。聚焦企业法律需求,在中国绿色硅谷核心区打造法律服务综合体,五通桥区人民法院金山法庭实现实质化运行,成立知识产权案件、商事案件巡回审判点,推动法治成为园区发展核心竞争力。
二、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一)优化政府职能。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建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整规范市、区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机构职能,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深化权责清单管理,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编制本市区域内乡镇(街道)承接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二)优化政务服务。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转变,全市“一网通办”成绩保持全省第一。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634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311项“川渝通办”事项实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效能,加快公共数据开放和场景化应用,我市公安电子证照项目荣获全省第三届数字四川创新大赛(智慧政务赛道)一等奖。深入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主动发布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区域创新布局、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激发创新主体活力等政策,共主动发布信息23354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市获评2022年市(州)政府“政务公开十佳”。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四川乐山)功能,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能力。
(三)优化法律服务。升级“法惠民生十大行动”,实现法律援助“全域通办”、公证服务“减证便民”、司法鉴定“减费提速”、仲裁案件“专审快结”,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创新打造“典”亮乐山法治品牌,“彝家·法治新寨”课题入选2022年度四川法治蓝皮书。持续做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建立外来企业投诉处理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乐山市进出口商会外来企业投诉服务工作站。充分发挥新时代司法所职能,探索开展司法所参与辖区基层法治建设试点。
三、提升立法质效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聚焦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制定《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嘉州古城保护办法》,推进《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
(二)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立法评估、立法项目论证制度,制定出台《乐山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深化行政立法“民意征集全覆盖”行动,拓宽民意反映“云渠道”,收集意见建议6000余条。
(三)强化制定管理。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网约车驾驶员户籍限制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指引》。
四、从严依法决策
(一)健全决策制度。研究制定《乐山市市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乐山市市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及系列配套办法,把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治化轨道。选优配强法律顾问队伍,建立市级公职律师人员信息库,完善统筹使用机制,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对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392件,审查重大招商引资合作协议、企业与政府间合作框架协议等50余件。
(三)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累计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80件、市政协提案363件,办理结果满意率100%。依法接受司法监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96.17%。
五、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一)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道路客运非法营运,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等专项整治,强化重点领域安全执法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法查处涉劳动保障、市场监管、林草保护等行政违法案件,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违法行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520余场,加强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普法宣传。
(二)提升监管效能。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层级全覆盖,强化规范化执法。在市中区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省级试点,顺利通过司法厅评估验收。建立“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长效机制,督促整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开展行政执法“知识大学习、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及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推行“一目录、五清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实现监管事项“全梳理”、执法人员“全入驻”、监管数据“全汇聚”、监管行为“全覆盖”。
(三)依法定纷止争。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等重点领域的行政调解工作,推动建立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开展全省首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成立全省首个建筑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三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机制,推动构建多元化“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全省率先完成市县两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责、法院参与、社会协同”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格局,推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实质化运行及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过去一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但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便利度、立法质效、政府监管效能、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等方面还有待提升。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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