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4-15 13:12      来源: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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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LZC2021-3

二、项目名称

乐山市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本项目为乐山市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包括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公务车辆)提供保险服务。 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时间:2年; 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人员:鲁红波、张锡进、孙圆杰;评标委员会成员:何跃军、雷平、刘文英、刘异、鲁红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单位为1.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3.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4.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5.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6.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市中心支公司,中标金额为商业险折扣的自主定价系数0.6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国土局大楼九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鲁红波 ;联系电话:18981391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8332421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静
电话 0833242141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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