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9月7日作出的辐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6年9月7日我局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四川电信移动无线网扩容工程C网基站项目(乐山地区)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作出的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9月7日-2016年9月1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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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7日作出的辐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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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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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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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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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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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四川电信移动无线网扩容工程C网基站项目(乐山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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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环辐验〔20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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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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