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自治县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科研处,市级各社科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乐山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乐山市人民政府令2002年第13号)规定,报请市政府同意,乐山市第二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决定于2023年开展乐山市第二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乐山市第二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由乐山市第二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领导并组织实施。市评奖委员会下设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负责评奖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科研处)、市级各社科学会(协会、研究会)作为本次评奖工作的受理申报单位,负责成果的受理申报、资格审查工作。
二、评奖范围和要求
(一)参评成果时限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二)参评成果范围
1.乐山市作者公开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论文、研究报告;正式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图书(以第一次版、印时间为准);在市级以上政务网站发表的具有重要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哲学社会科学理论成果;经市级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上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论文、研究报告,内部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图书(以第一次版、印时间为准);未曾公开发表但被市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或直接吸收进市级及其以上重要文件,并出具证明的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已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级社科规划项目、市级社科规划课题(以结项、结题证书时间为准)。
2.市外作者以乐山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为主要研究内容,并有重要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申报要求
申报者报送受理申报单位的材料包括:
1.《乐山市第二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附件2)一式三份,需本人签章。
2.《乐山市第二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附件3)一份。
3.申报成果参评佐证材料一式二份,至少有一份原件,另一份可复印。佐证材料包括公开发表、印刷出版的报刊、图书;在市级以上政务网站发表的社科理论成果原始页面打印稿(并附详细网址);经市级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内部出版的图书;市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或直接吸收进市级及其以上重要文件所出具的证明;已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级社科规划项目、市级社科规划课题的结项(结题)证书;与成果有直接关联的文章、书评、领导批示等。
4.申报成果原文及申报材料(附件2、3)电子版(word格式、Excel格式)。
5.不标注作者姓名及单位的申报成果原文打印稿一式三份,标题用二号小标宋,摘要用三号楷体加粗,正文用三号仿宋。
四、受理申报及资格审查要求
受理申报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科研处)、市级社科学会(协会、研究会)组织进行。各县(市、区)社科联资格审查组的产生、确定,由当地社科联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报所在地党委宣传部批准;市级各社科学会(协会、研究会)资格审查组由本学会常务理事会民主推荐产生,市级各社科学会(协会、研究会)不得排斥非会员的优秀成果申报;高校社科联(科研处)资格审查组由各高校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报院(校)党委批准。各社科组织资格审查组最终人员名单须报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各社科组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社科组织资格审查组须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乐山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2023年6月修订)》要求,认真开展资格审查工作,特别是要对成果内容和作者进行政治把关,将申报成果及相关材料按规定份数在规定时间内报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各社科组织资格审查组报送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的材料包括:
1.《乐山市第二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附件2)一式三份,须资格审查组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资格审查单位公章。
2.汇总后的《乐山市第二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附件3)一份,须加盖资格审查单位公章。
3.申报成果参评佐证材料一式二份,至少有一份原件,另一份可复印。
4.申报成果原文及申报材料(附件2、3)电子版(word格式、Excel格式)。
5.不标注作者姓名及单位的申报成果原文打印稿一式三份。五、时间安排
(一)受理申报、资格审查(2023年8月1日至9月20日)
各县(市、区)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科研处)、市级社科学会(协会、研究会)受理申报,组建资格审查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查,在《申报评审表》上签署审查意见,汇总形成《申报登记表》,并将成果有关材料按规定份数报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二)资格审核(2023年9月21日至11月10日)
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核。
(三)专家初评(2023年11月11日至12月10日)
组建专家组进行初评,提出入围名单及评审意见。
(四)复评(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月10日)
召开市社科联主席办公会进行复评。
(五)终评(2024年1月11日至2月29日)
召开市评奖委员会会议进行终评。
(六)成果公示(2024年3-4月)
在市级媒体对评奖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0天。
(七)成果表扬
公示期满,报市政府审核批准,以市政府名义下发表扬通报,适时召开颁奖大会进行授奖。
此次评奖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收到通知后,及时做好评奖动员和组织工作。如有不明事项请及时与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36号市社科联;邮编:614000。
联系人:唐玉洁、代文婷;联系电话:(0833)2443377(电话)、(0833)2443351(传真);电子邮箱:sclssskl@163.com
3.乐山市第二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xls
乐山市第二十次哲学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