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税务“三强化”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 2024-09-24 14:34      来源: 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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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税收执法方式,防范税收执法风险,促进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峨眉山市税务局积极采取系列措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正高效的税收执法环境。

强化行政执法公示。立足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事前,主动公开税务执法主体和人员等基本信息、随机抽查事项和“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等清单信息、办税指南等办税信息。事中,在办税服务场所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信息,要求税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税务检查证,税务执法应当按要求出具执法文书。事后,按规定时限、内容和有关要求,向社会主动公开非正常户认定、欠税公告、税收减免、纳税信用级别评定等执法信息,公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充分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坚持“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工作原则,采取合法、适当、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对执法全过程实施记录。规范执法装备,配备执法记录仪13台,建立《执法过程全记录档案台账》,对于需要进行事前实地查验的事项,加强音像记录管理,实现执法全过程“可回溯”。打造现代化税务约谈室,启用规范化税务约谈模式,在营造和谐温馨约谈氛围的同时,严格规范执法,对约谈过程实时记录、约谈全程刻录存档,确保约谈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

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建立《峨眉山市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具体标准》,配置法制审核人员12人,组织公职律师参与审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采用“嵌入式”工作模式,发挥好公职律师参谋助手作用。在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全面分析研判决定的合法性与规范性,重点审核执法主体及人员合法、执法程序合法、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文书规范、拟处理决定等内容,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合规,促进税收执法公正性、公平性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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