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9-05 09:06 来源: 乐山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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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淑芳率队赴峨边彝族自治县,开展《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沙坪镇东风新城社区、新林镇茗新村,实地检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文明实践活动以及基层治理、积分超市、彝风书吧等工作情况。
执法检查组对峨边贯彻落实《条例》工作予以肯定,指出《条例》自颁布施行以来,已经成为我市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法规依据,在规范市民行为、提升城市形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要深刻认识开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推动《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加强文明实践载体平台建设,不断拓宽宣传面和覆盖率,让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文明行为蔚然成风。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精细化管理,围绕群众切身利益和需求,定期收集民意、协助解决难题,激发群众参与治理的热情。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把《条例》贯彻实施与文明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工作模式,激发各方参与的内生动力,切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提质增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阿刘时布,秘书长杨登廷参加执法检查。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彦陪同检查。
据悉,此次执法检查分为两个小组,还将分别前往市中区、夹江县、峨眉山市以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开展执法检查。(记者 戴余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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