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热潮
发布时间: 2024-02-27 15:09      来源: 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打印 分享到: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乐山市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热潮。

市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

市委书记马波同志2月21日在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上作出批示,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精神,切实履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主要任务,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全市上下学好党史、用好党史,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乐山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学习研讨。明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郭捷牵头办理。

全市党史部门认真落实

全市党史部门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热潮。2月26日,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室主任吴道鸿主持会议,副主任税俊峰出席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会议指出,《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体现了党史学习教育的新经验新成果,体现了新时代新征程党史和文献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是做好新时代新阶段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和有力制度保证。会议要求,全市党史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制定和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学、贯通学、结合学,做《条例》先学深学的示范者、带动者,对标对表《条例》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细化落实到年度工作要点中,切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会上,每位党员干部分享了学习《条例》的心得体会。


2月26日,乐山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

《条例》出台后,全市党史部门通过借助地方党委政府网站、地方发布和史志微信公众号、各类工作群等平台,召开《条例》专题学习会等形式,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热潮。


政策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条
下一条

主管: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心连心服务热线:0833-12345

网站标识码:5111000002

承办:乐山市数据局

技术电话:0833-2096881

蜀ICP备1201110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