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1-12 09:08 来源: 马边彝族自治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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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依据及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坚持“住房不炒”定位,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确保“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乐府发〔2024〕2号)精神,结合马边彝族自治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措施。
二、起草、印发情况
在认真调研,深入学习,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于2024年10月上旬《发展措施(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10月22日完成征求意见,修改完成后形成《发展措施》。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11月8日印发。
三、主要内容
《马边彝族自治县进一步支持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主要包括实施时间和范围、促进措施、其他事项、法律责任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实施时间和范围,从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在此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车位的购房户,以及土地征收、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等征拆范围内拆迁户。第二部分促进措施,明确了购房享受补贴标准。第三部分其他事项,确定了房源数量、享受补贴措施、交易转让限制、税费缴纳、高层次人才补贴规定等六个方面的要求。第四部分法律责任,购房申报人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