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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11-14 11:29      来源: 夹江县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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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政府投资管理,激发社会投资活力,近期,县政府根据《政府投资条例》《轮盘赌博_任你博_投注|官网: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乐山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修订印发了《夹江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夹府规〔2024〕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八条,主要涉及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包括前期工作决策、前期工作审批、初设审批及概算核定。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包括项目实施决策、项目督查督导、合同管理、项目变更审批。项目竣工验收及结(决)算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四条。阐述了制定《管理办法》依据、政府投资的定义和投向,以及政府性资金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4种安排方式。明确了县级投资主管部门、县级其他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职责。强调安排政府投资资金要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第二章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共七条。阐述了项目前期决策、前期工作管理主体、谋划统筹方式、前期工作经费资金池使用管理、项目专家库建立、项目前期工作审批内容。分类阐述了估算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的项目、估算投资400万元以下的项目、建设内容单一、总投资4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和房屋建筑类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审批规定。明确了不同领域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及概算核定办法,明确审批部门核定的投资概算是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的依据,未经核定概算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项目概算不得突破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

第三章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共七条。阐述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决策流程,建立重点项目督查督导制度,对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统筹管理和监督。招标采购规定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全过程管理。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变更审批的具体情形和处理办法。

第四章项目竣工验收及结(决)算,共四条。对项目结算和项目决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形及处理办法进行了阐述,明确项目主管部门和参建单位是项目档案管理主体。

第五章附则,共六条,明确了县属国有企业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按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部门根据《管理办法》制定部门行业实施细则,以及《管理办法》实施起始日期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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