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清列席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24-08-27 09:00      来源: 乐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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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淑芳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39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书面传达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第十四次会议精神。

会议表决通过了《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鹏飞辞去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请求的决定》《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相关人事任免案,决定陶成为乐山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并举行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乐山市2024年1至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乐山市2023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1至7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乐山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乐山市2023年市级决算的决议》《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乐山市202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2024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书面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市公安局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市委“节奏更快、效率更高、质量更优”工作要求,发挥职能作用,以高效监督助推乐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持续提升法治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依法履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科学统筹、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一要点三计划”实施,认真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坚定不移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阿刘时布、周伦斌、廖策军、余斌、左小林,秘书长杨登廷出席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张国清,市政协副主席周丹妮,市法院院长邓鹏,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陶成,市监委相关负责人,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预算委成员,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负责同志列席会议。2名公民旁听会议。(记者 戴余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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