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一把手”履行经济责任能力建设八条措施 规范领导干部履职行权
发布时间: 2024-09-14 15:21      来源: 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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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乐山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一把手”履行经济责任能力建设八条措施》,进一步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推进监督关口前移,打好“预防针”。分层分类明确不同领域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风险点,制定五张重点风险提示清单,全覆盖发放至各地各部门“一把手”。每年举办1期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能力培训班,为被审计单位讲授财经法纪课。针对新提任或者平级转任的“一把手”,在干部任前谈话环节嵌入经济责任告知,发放《经济责任告知书》,告知其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以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组织集中观看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学习教育片。

规范决策权力运行,筑牢“防火墙”。对各地各部门议事决策规则进行集中审核,建立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健全党委(党组)工作运行机制。探索建立“一把手”离任交接工作机制,细化离任交接清单,厘清经济责任边界。建立单位内控制度备案机制,将内控制度建设情况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的考核事项。

深化履职行权监督,念好“紧箍咒”。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优先对任职时间长、管理资金资产资源规模大、下属单位数量多,具有决策、分配、执行和监管职能的部门领导干部开展审计。建立结果联合反馈机制,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审计机关组成联合反馈组,“点对点”反馈审计结果。健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与审计机关信息沟通机制,动态收集领导干部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等情况,加强对审计领域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和重大风险沟通。

加强审计成果运用,用好“指挥棒”。将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对经济责任评价等次为“一般”或“差”,以及履职行权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由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开展提醒谈话。探索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开展“干部画像”,纳入领导干部政治素质档案,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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