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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局办公室(电话:2434150)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处理、目标管理、信息信访、保密、后勤管理等事务;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教育宣传、网站微信、舆情管理;组织编写《乐山教育年鉴》和《乐山教育志》;负责离退休干部、机关党建等工作。

教育工委办(电话:2432362)

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和政风建设;负责教育宣传、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统战、防邪教、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和妇女工作;负责驻村帮扶、巡视巡察工作办理。

人事教师科(电话:2425843)

负责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和单位教师或工作人员招录和调配;负责党组、局机关、部分市管干部和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省级示范高中、职业中学领导班子选配、民办学校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教师中长期发展规划,抓好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承担教育系统专家、人才管理工作;负责教师表彰表扬、教师资格认定;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统筹规划并实施教师培养培训、全市语言文字研究和保护工作,承担市语委日常工作。

计划基建财务科(电话:2432152)

负责统筹管理市本级教育事业费、教育专款和教育基金等教育经费;负责市直属学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协调指导全市的中小学校点规划,布局调整、基建和管理;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基本信息、教育经费投入的统计分析。

安全稳定信访与后勤管理科(电话:2431758)

负责指导全市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社会安全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负责组织综合性或专项学校安全检查和调研,督促落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指导学校的后勤管理及安全评价和考核工作。

政策法规与民办教育科(电话:2447395)

负责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治校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牵头行政审批工作和局机关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牵头涉及本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牵头教育综合改革和依法行政工作。

基础教育科(电话:2432984)

负责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市幼儿教育、残疾少年儿童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统筹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与组织实施;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等工作。

高等教育与职业和职业教育科(电话:2433301)

统筹管理全市各类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工作;组织实施中职学生资助工作和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指导和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及考核、评估工作;制定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联系市境内高校。

德育科(电话:2401453)

负责全市大中小学校(含幼教)德育工作,深化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学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负责学校意识形态、校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心理健康教育、防邪教工作;负责思政和心理教师队伍建设;负责教育团工委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团委、少先队工作,加强教育系统团队建设;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牵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导学校建好家长学校,开展好家庭教育工作。

教育督导室(电话:2437587)

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督政、督学工作;负责开展对市级相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有关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经常性督导评估。

体育卫生艺术和劳动教育科(电话:2420764)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体育、美育、卫生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工作;牵头负责双拥工作;指导学校体育、美育、卫生、劳动、国防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学校加强禁毒、国防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学生军训和研学实践工作,组织开展学校文艺和体育竞赛活动,牵头创建卫生城市工作。

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综合科(电话:2430315)

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路线、方针、法规、政策的情况;协助驻在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调查违纪违规案件;受理党员、干部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承办派出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外培训监管科(电话:2274392)

综合管理校外培训。负责指导、监督校外培训(含线上线下)相关标准和制度的执行;负责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培训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全市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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